全職媽媽當久了生活開始波瀾不驚,有如張愛玲在〈半生緣〉裡所言:「在一個少奶奶的生活裡,比在水果裡吃出一條肉蟲來更驚險的事情是沒有的了。」雖然我很確定我不是少奶奶,但是要在現在的生活裡找點刺激也得是等每週四的數字週刊,或是上八卦版看鄉民開戰等著看有無機會擺擺小吃攤雞排一份不要辣。不過每天推著嬰兒出門瞎逛的同時,腦海裡還是會出現幾則不值得一記的小瑣事,雖然不值得一記,但是老大郎就是這症頭,沒寫下來好像會一直轉個沒完。好,扯完了,可以進入主題了。(這也是老大郎的症頭之一)

 三月初回婆家去住,隔天開始臉上便出現一顆顆小紅點,奇癢無比。要阿東幫我看看,他鐵口直斷是過敏,我是覺得好像被小蟲咬,因為小紅點上似乎有一個小開口。雖然有礙觀瞻,不過宅在家嚇的都是自己人,於是也沒太去管它。後來幾個小紅點也就漸漸消失了。上禮拜回到台南之後幾天,竟然又冒出來,而且更多了一些。這下終於洗清了在婆家被咬的疑雲,想來應該是有其他原因。不過這次比上次更癢,一次抓破流血之後,我下定決心要好好愛護已經結痂的表面,怕再次破皮會留疤。晚上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不是因為嬰兒夜奶,而是那些小紅點在臉上欲拒還迎的癢著,淘氣的喊著:「來啊,來抓我啊~」讓我屢屢得咬緊牙根忍住。

隔天起床,興奮的到鏡子前看著完好的痂,終於是抗戰成功,只差沒在投手丘上插旗子慶祝。不過鄉土劇有個名言:「得意沒落魄的久」(翻得好爛,fu都沒了)用毛巾擦臉的同時,我都來不及坐在騎馬機上大喊:「不要走!」,那個小小痂的大部分就這樣掉了。而且不知怎麼又突然癢起來,這癢跟昨晚那種淘氣的癢不同,昨晚那種像是含蓄的說:「要不要上樓喝杯咖啡?」現在的癢是直接的落下:「我家沒人,快上來吧!!」我一鼓作氣的忙起來狂抓,後來當然是流血不止,阿東要我把傷口貼起來免得手癢又去抓,又要我去看皮膚科,看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不知怎樣,我突然靈光乍現的去翻我的化妝包,拿起幾項來檢查,果然CSI不是看假的,被我發現粉底液竟然已經過期。那罐還沒用到三分之一的粉底液上頭的製造日期竟然是「2006」年的。回想起我從懷孕之後,除非是有需要,不然幾乎是不化妝。嬰兒落地之後,又因為怕化妝品沾黏到嬰兒的皮膚,也幾乎極少使用。這次回婆家因為有個飯局,所以才化了點妝就中地雷,實在想不到啊想不到。(師爺搖頭收扇)

剛剛又仔細翻看化妝包,看著好幾項快過期卻都像新的一樣的眼妝、唇蜜、腮紅、睫毛膏......,讓我不得在心裡想著: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宅媽站在時尚面前,時尚卻問:「過期(氣)了?」

(背影淡出,音樂下。幕落)

 

文【白飯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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